市管局工作人员在对餐饮食品进行抽检。
近日,市市管局通告2020年第13期和第14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。本次共抽取10批次样品,经检验合格5批次,不合格5批次。
合格批次分别为江西省紫晶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卤猪头肉、江西省紫晶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包子、信州区广信传说原味酒店的青豆腐、信州区广信传说原味酒店的藕丸子、信州区广信传说原味酒店的鸭肉。不合格批次分别是上饶县私立扬帆中学的香菇猪肉馅饺子,不合格原因为镉超标;上饶县信芳学校的盐渍菜,不合格原因为糖精钠超标;上饶县私立陶知学校的雪菜王,不合格原因为苯甲酸及其钠盐超标;信州区江光星星幼儿园的餐具,不合格原因为检测出大肠菌群;信州区灵溪中学的餐具,不合格原因为检测出大肠菌群。
市市管局将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餐饮食品,依法予以查处,及时按规定采取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措施,并责令有关食品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、召回不合格食品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。市管局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,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,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,如生产日期、保质期、生产者名称和地址、成分或配料表、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。不要购买无厂名、厂址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,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,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。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不合格食品,请注意保留购买凭证,并及时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。